辽宁多举措救治血液病,肿瘤等患儿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辽宁多举措救治血液病,肿瘤等患儿

      日前,辽宁省下发了《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神经母细胞瘤、噬血细胞综合征等10个病种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并建立健全定点医院及诊疗协作网络,多举措切实救治大病患儿。
     
      据了解,首批10个救治管理病种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
     
      针对儿童血液病治疗,我省确定2家省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和大连市儿童医院)和6家市级(沈阳市儿童医院、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本溪市中心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辽阳市第三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定点医院。针对儿童恶性肿瘤(实体肿瘤)诊疗环节多,诊治医疗机构分散的问题,我省组建了2个跨医疗机构的诊疗协作组,分别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牵头单位)、省肿瘤医院(成员单位)协作组和大连市儿童医院(牵头单位)、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员单位)协作组。协作组内可实现对实体肿瘤患儿实施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目前,我省的省级定点医院和诊疗协作组已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首批全国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定点医院和诊疗协作组。
     
      同时,我省成立了由省内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相关专业权威专家组成的省级救治专家组。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及时将相关治疗药物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研发,对符合条件的抗癌药、儿童用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在减轻患儿家庭负担方面,我省突破现有医保政策,加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的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支付比例提高到70%,不设封顶线。对于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跨统筹区转至我省定点医院、诊疗协作组医院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开通转诊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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