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52家医院接入长三角异地门诊

发布日期:2019-07-16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宁波52家医院接入长三角异地门诊


    近日,宁波市医保局发布消息称,宁波长三角门诊异地就医实现再突破。截至6月30日,长三角门诊就医联网结算接入医院新增49家,加上去年已接入的宁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和李惠利东部医院,宁波已有52家医院接入长三角异地门诊联网结算。

    上海和宁波,地域相近、人缘相亲,宁波一些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在上海,转外地就医时更是90%以上转往上海。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对宁波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共有346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对上海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共有52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何时能异地就医刷卡结算?

    ——异地居住就医和转外地就医

    宁波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人员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宁波医保通”,点击“更多服务”,进入“上海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医院”,查看上海对宁波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具体医院名单。

    据介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异地居住就医,一种是转外地就医。

    异地居住的以下4类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退休人员异地居住或异地安置的;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在6个月以上的;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居住在6个月以上的;参加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成年居民、婴幼儿、各类学生等异地居住在6个月以上的。

    备案后,次月起可享受异地居住医保待遇(宁波就医结算待遇暂时冻结)。备案只要不撤销,长期有效。

    对于因病需转外地治疗的参保人员,经医院同意转诊的,可办理转外地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12个月。

    门诊直接结算需哪些步骤?

    ——先备案、后就医

    宁波市参保人员要在上海实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需要“先备案、后就医”。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或转外地就医备案。

    对于异地居住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表》后,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宁波市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全城通办),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宁波人社医保通APP(掌上办)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而参保人员申请转外地就医时,需由具备出具转外就医意见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疗意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后,到医院的服务窗口或医保办通过医保系统进行登记后即完成备案。也就是说,可直接在医院办,不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据悉,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12个月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在外地就医,可通过宁波人社医保通APP,或在宁波市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转外就医续登记。

    异地门诊就医享受什么待遇?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参保人员在上海指定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保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这位工作人员具体解释道,即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均按上海政策规定执行;门诊自负段、自负段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宁波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记者了解到,从宁波转外就医到上海治疗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下浮一定比例。

    无法实时刷卡结算怎么办?这位工作人员指出,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因涉及到异地就医备案、医院HIS系统、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参保地医保系统、社保卡状态等多个环节,如发生就医异常,需要逐一排查就医异常原因。

    “不能即时解决的,参保人员可以现金垫付后按原渠道零星报销。”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需要提醒的是,因为长三角各地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的政策差异较大,为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就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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