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通知 辅助用药全程监控

发布日期:2019-07-15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重庆市发通知 辅助用药全程监控



      7月12日,重庆市卫健委发布《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对辅助用药进行跟踪监控、智能监控医保基金使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
     
      ▍辅助用药跟踪监控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药使用和质量管理。
     
      据赛柏蓝查询,重庆市实际上从2018年6月起就停用了一批辅助用药。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纪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处方及病案点评,针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大型设备检查、不合理使用高值耗材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进行整治,目前已停用一批辅助用药。
     
      2019年3月,重庆市一所三甲医院发布《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对辅助用药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并列出了2019年136个辅助用药。
     
      该三甲医院针对辅助用药的使用,严格限制排名,使用量过大的暂时暂停使用。
     
      辅助用药单品种每月使用金额不得进入全院药品排名前100位。
     
      药剂科于每月25日向医研部医疗办公室报告上月份(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全院药品单品规使用金额统计表。
     
      使用金额进入前100位的,该品种暂停使用一个月;恢复使用后,在六个月内任意品规再次进入前100位的,该品种暂停使用三个月;再次恢复使用后,在六个月内任意品规第三次进入前100位的,该品种暂停使用,药事会办公室提出淘汰意见报药事会审议。
     
      可见,销量屡压不低的辅助用药,甚至可能会被医院彻底淘汰,就一批辅助用药来说,主动收缩推广的科室,减少适应症,最终降低销量可能是为了保住部分市场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7月1日下午,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公布了20个被纳入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的药品,并要求省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形成自己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相信,随着重庆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出台,对于辅助用药的跟踪监控也将更具有针对性。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监管。推行临床药师制度,强化药事管理和药事服务。
     
      加强疫苗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全流程监管。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监督和评估工作。
     
      ▍严打医药贿赂
     
      除加强监控辅助用药外,《通知》还提出继续打击商业贿赂。
     
      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和行风“九不准”(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相关制度执行。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
     
      事实上,多部门都曾直接或间接的就医药商业贿赂发布文件。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
     
      意见指出,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63号文件提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同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2018年第4号〕》。
     
      据公告,这次执法行动将关注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重点查处领域: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一批行为也被列为重点查处对象: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等,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2019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加急文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8号。
     
      其中就要求核查一批药企费用的真实性——销售费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真实发生。
     
      会议费列支是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众所周知,医药商业贿赂既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也扰乱了医生的正常诊疗行为,由商业贿赂带动的药品大行其道更是侵蚀了国家医保基金,随着医保控费态势的加强,多部门打击商业贿赂将是常态化现象。
     
      最后,《通知》还要求智能监控医保基金使用。
     
      ▍智能监控医保基金使用
     
      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及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引入第三方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医保在持续开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打击骗保的活动,随着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开展,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智能监控医保基金也在逐步实行。
     
      不难看到,随着卫健委、药监、医保等多部门协作的深入,滥用辅助用药、医药商业贿赂、骗保等不合规行为将迎来更大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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