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政将打破公立医院独大格局 政策扫清民营医院发展障碍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揽才难就医观无医保——兰州民营医院成长的烦恼

      》》》国家新政将打破公立医院独大格局政策扫清民营医院发展障碍

      》》》专科医院撑起“民营”半边天兰州民营医院“舍全求专”巧转身

      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执业、监管和发展四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今后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将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其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二是对其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四是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五是鼓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对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也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免征营业税。二是在3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三是在3年内,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意见》,中央财政近期已经下拨补助资金5.5亿元,专项用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其中安排4.4亿元用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维修改造和人员培训,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10万元、乡镇卫生院按每个20万元补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方便基层群众就近看病。另外的1.1亿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与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分工协作机制。

      此外,财政部表示,自2010年起将社会力量举办的三级医院纳入中央财政临床重点学科建设补助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科研学术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待遇。

      “这次的政策下到点子上了。”仪孝信院长在谈起这次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显得非常兴奋。他说,从全国形势来看,有了政策的支持,民营医院就会发展的更快,因为在政府部门政策逐步落实中,民营医院将享受到与公立医院相等的待遇。

      政策扫清民营医院发展障碍

      记者查阅获悉,在《意见》中有“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的相关规定。“从长远发展看,当前民营医院人才青黄不接的现状远远不能满足未来的人才资源需求。有了政策支持,民营医院在待遇上和公立医院一样了,就能吸引医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加入,因为除了工资待遇、福利等,在晋升、进修以及科研方面他们都将得到和在公立医院相同的待遇。”仪孝信院长说,有了人才储备,民营医院才能形成真正的良性循环,获取更大的利润,吸引更多的人才,引进更先进的科研器材,才能更好地参与竞争。

      “民营医院的春天才真正来到。”玛丽亚妇科医院陈院长显得很高调。她说,“民营医院是后起之秀,国家准许民营资本,甚至是外资投入医疗行业,无形中对医疗市场推了一把。在未来,当整个医疗市场真正形成竞争氛围时,那些有先进理念,医疗质量好,服务环境好、收费合理的民营医院肯定会走出一条崭新的路。”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中国健康世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6962号 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