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东加快推进深化医改政策落实 提出13项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点击查看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的通知

      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当前我省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通知》梳理细化了13项具体任务,并对每项任务作出阶段性安排。省卫健委对此进行了权威解读。

      根据《通知》,2019年底前,三级公立医院和不少于50%的二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用”。广东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将于2019年完工,升级建设的47家中心卫生院和191家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建成后,共将预计新增床位4.9万余张。

      “强基层”建设预计新增床位4.9万余张

      2016-2019年,广东先后投入612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计划,基层服务能力建设项目2019年要完工。

      截至2018年底,升级建设的47家中心卫生院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其中2家已开业,全部建成后预计新增床位1万张。191家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成后预计新增床位3.9万余张。

      《通知》强调,47家中心卫生院要尽快形成服务能力。191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项目中,28家进入设备配置阶段的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设备配置任务;163家基建工程任务尚未完成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进度,力争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其中15家装修类项目要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工。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责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由政府足额保障,其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根据当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安排预算。

      今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制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省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实施连续工作10年的基层紧缺专业人才副高级职称的认定工作。

      制定家庭医生签约费用的收入分配方案

      从2017年下半年起,广东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586个医联体,其中城市医疗集团70个,县域医共体206个。

      《通知》要求,9月底前,各地医保部门要结合当地医联体建设实际情况出台医保付费细则,明确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2019年6月底前,医疗集团和医疗共同体要制订内部的人财物管理办法。紧密型医联体内医务人员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限制。

      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6月底前,各地要制定签约服务费的收入分配与履约考核方案,按政策收取的签约服务费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各地要出台包含10类重点人群及一般人群的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群众多样化签约需求。

      日间手术和“门特”纳入按病种收付费

      2017年12月起,我省在各地全面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目前各市病种数均超过1000种,平均达到4000余种。《通知》要求,2019年9月底前,省医保局要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制订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指南,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订付费标准和调整机构系数。

      各地要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门诊特定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达到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同病种分值标准,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为引导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在基层诊治,2018年12月,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500种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参考目录,基层和医院适用同一支付标准。《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制定工作,医保基金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基层病种均实行同标准付费。

      部分地市将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

      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2018年底我省实现了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通知》强调,在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后,药品价格降下来的空间用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倾斜,向中医药倾斜,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2019年8月底前,省医保局对各地开展取消耗材加成后的价格补偿情况进行评估,补偿不到位的地市2019年至少应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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