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在京津这18家医院可凭社保卡就医啦

发布日期:2019-09-07 来源:未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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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陆军总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大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市肿瘤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
    天津市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确需到上述18家医院就医的有两种备案方式
    一种是窗口办理,市区参保人员在各区医保经办部门或市医保中心、各县在县医保经办部门,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异地就医备案窗口办理,无需提供转诊转院证明;

     
    报销比例
    我市参保人员经备案在上述18家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我市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对比跨省就医转院政策,我市在职职工起付段降低300元,支付比例提高4%;居民起付段降低1500元,支付比例提高15%。
    已现金结账的参保人员这样进行审核报销
    自7月26日起,我市参保人员经备案在天津3家医疗机构持卡已经实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7月1日至25日,经备案在天津3家医疗机构住院且已现金结账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及票据到归属地经办机构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省属三级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待遇进行审核报销。7月1日前备案且出院结算人员,仍按原政策执行。
    自9月7日起,我市参保人员经备案在北京15家医疗机构持卡直接结算住院费用。8月28日至9月6日,经备案在北京15家医疗机构住院且已现金结账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及票据到归属地经办机构按照我市医疗保险省属三级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待遇进行审核报销。8月28日前备案且出院结算人员,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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