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彻底告别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发布日期:2019-05-2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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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将平均降低12.7%左右。对此,我省规定,对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在此基础上,我省着眼于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有升有降的系统调整,主要上调了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下调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其余项目价格(包括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未作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我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

    下一步,我省将通过挤压药品价格、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化医疗惠民服务等一揽子配套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据了解,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别从市级、县级两个层面开展试点,逐步推开。2012年至2014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迅速扩面,在全国较早实现了全覆盖。2014年至2016年,唐山、邯郸、张家口、沧州、衡水和邢台6市先后纳入国家试点,实施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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