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圆桌第二期:“问诊”大湾区医疗:要政策 要人才 还是要标准?

发布日期:2019-08-0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湾区内跨境医疗合作日渐深入,种种障碍和挑战浮现,随之而来的一步步突破也值得期待。

      《粤港澳大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指出,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

      那么如何将香港优质的医疗服务带入内地市场?港大深圳医院作为两地医疗合作的试点,是否可以复制?围绕这些问题,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方舟、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卢茂宠、香港集团执行董事李家聪、医疗控股创始人林顺潮及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下称政府发言人)等业内权威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从跨境要素流动、政策突破、人才培养等不同纬度进行深度解析。

      药物、器械政策有望取得突破

      《21世纪》: 在政策层面,大湾区内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动,有哪些可以突破的地方?目前最大的瓶颈和痛点有哪些?

      方舟:包括人、财、物的跨境要素流动在(湾区)医疗卫生行业都还有一定障碍。从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角度,都非常欢迎香港的一些医疗机构去广东省办医院或者医疗机构,但其中的困难和政策性障碍仍然不少。最直接的因为两地的药物以及医疗器械的认证问题,香港注册的药物不能在内地使用,医疗器械也需要重新认证,而且审批的过程比较长,这也是阻碍香港医疗机构北上的一个很大的原因。这方面正在研究能否有一些突破,包括在一些指定的或者港方经营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在香港注册但尚未在内地注册的一些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未来这方面有希望有一些突破。

      深圳有希望成为最先试点的城市,未来在大湾区指定的一些医疗机构都有可能放开相关限制。但是目前还没有时间表,政策还在研究酝酿阶段。因为这会对内地的药物注册制度造成一定冲击,这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这可能只能在指定医疗机构或者指定人群中实施。内地有一套药物审批流程,因此会先以小范围试点的模式进行。

      卢茂宠:每天我们安排60个医生,还有其他一些管理护理人员,一共有80-100人去深圳医院上班。在人员的职称方面,通过CEPA,我们医院也有绿色通道安排我们的专业人员获得内地的牌照,但中间还是有一点问题,内地医院有不同的职称,比如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正高、副高,比如我是做肝移植,内地做肝移植有一些规定。我们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已经开了7年,但现在还没有拿到肝移植的牌照。一是我们的医生要到内地医院去培训6个月,二是要把器官捐献和移植捆绑在一起,要做器官移植之前必须要做器官捐献,这按照国际的标准是不允许的,因为其中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产生道德风险。玛丽医院开展肝移植已经25年,做了1500例,我们希望能够做得更好,把一些国际的标准带到内地去。

      林顺潮:香港和内地医疗在文化、制度方面存在差异。

      从审批流程来看,关于设立医疗机构,香港与内地办理时间和流程上差距比较大。虽然目前有港人港税的优惠, 但针对机构几乎没有优惠,企业不仅需要缴纳 25%企业所得税,还需要帮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有些不符合港人港税的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高比例可达45%),企业为此需要垫付或提高工资以弥补等,在资金要求上,外资企业进入内地开办医院,首先要有物业,即第一步需要购买或者租赁物业,但因外汇管制,资金进出有一定的限制,如果选择购买物业还需要指定用途。但同时外地资金要入境,必须先要有办医许可证明;但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是买不了物业,拿不到办医许可证的。这就造成了鸡生蛋和蛋生鸡一般的矛盾。

      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需要根据具体级别进行规划和配置,而且国家医保补贴根据医院分级而不同,使得办医质量高但医院规模较小的专科医院发展受到了限制。而且在医保问题上,内地企业申请医保定点单位一般在机构设立之后,不同区域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可以与医院牌照同步申请,有的需要一或两年才可以申请,不便于医保病人就诊。此外,现时在 CEPA框架下, 没有政策适用于港资医院开设分院。即使一个集团,在同一个城市开设分院,所有牌照和医保都必须要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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