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招聘90名编外临聘人员公

发布日期:2019-06-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192号)等文件精神,为缓解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压力,合理补充医院急需的专业人员,经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缺员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计划招聘各类专业人员9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6日。

    (二)报名地点: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楼五楼会议室(西宁市城中区南山东路14号,电话:0971—8231606)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需提交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报考人员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呼吸楼五楼会议室报名、资格审查,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其中,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应提供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将按照青卫人〔2015〕53号文件、青卫人〔2015〕54号及青卫人〔2015〕89号文件规定执行。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将在相关媒体网络发布。对于具有硕士学位或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根据其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具体情况可免于笔试,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考核、面试的成绩计为总成绩。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4日— 9月5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综合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南山东路14号)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数(或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1:3时,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或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及以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根据不同专业岗位特点,采取现场提问的形式,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的顺序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现场抽签情况决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实际人数)所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及时在省卫生计生委和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应试人员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总成绩。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我院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以及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我院组织体检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青卫人〔2015〕54号)文件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评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考察

    应聘者的考察工作由我院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我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曾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成绩递补。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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