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发布日期:2019-06-0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原标题: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合理布局县级公立医院,明确功能定位与职责,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县域内医疗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年底达到县(市)全覆盖。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按照方案,省会将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1”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自身消化控制在10%左右。

    逐步实行“两提一保”的办法(即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医保支付比例、政府保障医保平衡),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机制。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方案提出,在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支付范围。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要同步到位、相互衔接。

    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底前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具体回购办法由县级政府制定。

    优化人员结构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优化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公立医院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研究制定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总支出比例。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2014年底,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落实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考核问责机制。

    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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