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强身”需政策“进补”

发布日期:2019-06-0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不久前,位于深圳布吉的深圳山厦医院因涉嫌违反消防安全法、劳动法的违法行为,以及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被公安、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等多部门组成的深圳市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全面介入调查。目前,该院已经暂停门急诊接诊治疗工作,并停止接收住院病人。

      作为深圳媒体曝光率颇高的民营医院,山厦医院的违规作业再次呈现民营医院的种种问题,同时折射其生存困境。

      近年出台的国家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方案同时要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该方案被普遍认为是民营医院难得的春天信号,有助于民营医院从艰难的生存环境中转型突围。

      种种数据表明,新医改方案出台以来,民营医院在医疗资源中的权重正在逐年上升。以深圳市宝安区卫生部门的统计为例:2013年,民营医院床位数1278张,占全区24.1%;民营医院出院人数为4万人次,占全区19.5%;民营医疗机构诊疗量364.8万人次,占全区19.3%。该组数据同比均有上升趋势。

      量的提升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质的飞跃,民营医院要想真正突围,提高自身水平事成必然,当然也离不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以及各种政策利好与扶持措施的真正落地。

      压力

      “行业猫腻”源自经营压力

      汇总一下近期各地民营医院的违规行为,较为集中于“虚假宣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费用较高”等层面。

      “这些情况在很多医院都存在,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民营医院的经营成本相对高一点,因此这些行为也较为多发一点。”一位先后在宝安两家民营医院工作过的知情人士高先生告诉记者:“管理一家公立医院比经营一家民营医院要容易得多,公立医院不用太担心用房用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放在民营医院就是一个大问题;还有人力成本,公立医院有财政支持,而民营医院几乎全靠经营所得。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公立医院确实承担了很多公共卫生的公益性任务,但事实上,民营医院也承担了一定的份额。”

      经营成本的居高不下,让民营医院对于市场的竞争达到白热化的程度。许多市民稍加留心就可注意到,各电视台的节目之中充斥各民营医院投放的广告。

      相比之下,龙华某公立医院的宣传科室负责人则言之凿凿地告诉记者,公立医院几乎从来不打电视广告,因为相比民营医院,公立医院的“公立”两字就是最好的广告。

      类似的广告轰炸同样出现在户外广告、网络平台或手机短讯平台之中。一家以搜索业务为主的互联网企业业务员透露,在搜索排行推广业务中,民营医院是他们的最大客户群之一,不少民营医院和相关的网站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以便能以较为靠前的搜索排行吸引患者到医院就诊。

      较高的成本支出有时候会以不正当的方式转嫁到患者的头上。一位在某民营医院工作的医护人员向记者坦承,不少医院在广告宣传中喜欢以低价吸引患者上门,然后再以各种借口增加费用。

      该人士进一步透露,一些民营医院张贴出来的手术价目表看上去似乎是明码标价,患者以为自己能够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选择手术,但背后仍然存在猫腻。患者要花的钱有时候还远远不止手术费。在做完手术之后,许多民营医院会要求患者做恢复性治疗,不少患者因此不得不再掏一笔额外的费用。

      不过,随着监管手段的严格化,近年来,民营医院在经营中违规操作的空间越来越小。深圳市卫生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卫生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于医院规范营运的监管已经越来越严,对违规动作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像山厦医院这样的情况,我们的跟进处理十分果断和严厉,这对于所有医院来说都是一种威慑。”

      严管产生连锁效应。高先生告诉记者,民营医院的医护人员没有公立医院的编制优势,在收入状况没有达到理想的状况下,想办法进公立医院或者跳槽到待遇更高的民营医院的情况屡见不鲜。民营医院人才流失十分严重。

      伴随着人才流失的是人才引进难。宝安一家民营妇科医院相关负责人坦承:“深圳的生活成本高,因此要引进合适的医疗卫生人才代价非常大。现在的情况是,就连宝安很多公立医院都很难招到一个满意的医学博士,我们就更难了,很多时候只有银弹攻势。问题是即使引进了人才,也未必能够留得住。”

      转型

      从“民营”到“名赢”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中国健康世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6962号 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