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年八成以上医院有老年人通道

发布日期:2019-06-2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今后,辽宁养老和针对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将发生质变。5月16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到2017年,辽宁将建成一批医养结合机构,超八成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绿色通道,过半养老机构可以为老人年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辽宁将建立医养融合模式。

    医养结合带来五大变化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老年病科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老年人看病进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定期巡诊义诊。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

    养老院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 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需要具备不同的医疗背景,包括医生定期上门服务,设立医务室,设置医疗机构等。

    基层医院应提供上门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强化社区养老基本医疗康复 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康复功能,为小型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关爱之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 健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养老院办医院优先纳入医保

    对养老机构内设以及举办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要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结算;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

    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通过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明年老年人看病更便利

    到2017年,辽宁将建成一批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建立医养融合模式,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相关报道 辽宁老年人过半有慢性病

    辽宁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患有老年慢性病和其他疾病的超过半数,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亦占有一定比例。目前,全省已成立老年病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为老年人服务医疗机构共58家;有39家养老服务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能够同时开展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共55家;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成立了老年病科。(记者尚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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