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加强医院感染防控

发布日期:2019-05-26 来源:未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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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广东顺德发生的新生儿感染死亡事件曾引发广泛关注。国家卫健委日前发文,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感染性疾病病例较多,易发生人际传播,特别是易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科室,要重点关注并加强管理。尤其要针对新生儿病房、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重症医学科等重点部门和科室的特点,制订并落实具体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发生疑似感染暴发或暴发后,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染暴发的医疗救治及调查处置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界面新闻注意到,与2006年实施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比,此次通知在“医疗结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

    我国医院感染发病率“较低”,存在漏报现象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2016年8月发布的《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即为医院感染暴发。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在我国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中,新生儿感染并非个例。

    2008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9名新生儿相继出现发热、心率加快、肝脾肿大等临床症状,造成8名新生儿死亡,卫生部专家组将其认定为严重医院感染事件,事后涉事医院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均被免职。

    2009年3月,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发生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6例重症感染患儿中有5例死亡,其中3例患败血症。当地官方调查发现,该院新生儿科管理混乱、基本设施配备不全、污染严重,存在严重医疗缺陷。事件发生后,除涉事医院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被免职外,当地政府也对蓟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卫生局局长王新作出免职处理。

    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新生儿医院感染防控压力增大。有研究指出,新生儿本身免疫系统未完全发育,抵抗能力低,免疫功能差,不能适应外界环境变化,再加上救治过程中的侵入性操作、早产、低体重、住院时间长均导致新生儿发生院内感染率大大增加。

    原第四军医大学李荣发表的硕士论文《儿童专科医院新生儿感染监测及危险因素研究》显示,我国新生儿感染发病率约在0.96%-11.68%,而德国检测报告为26%,法国和美国则为13%和11%。从数据上看,我国新生儿感染发病率在国际上相对“轻微”。但这并不一定能反映真实情况。

    天津市卫健委健康教育专家、感染控制主管护士马嘉睿告诉界面新闻,这种数据上的差异与国内存在漏报现象有关。

    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政策研究部主任董四平曾于2019年5月对媒体表示,“目前,我国院感报告率和实际发生率之间有很大差异,漏报问题很严重,差不多相差7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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