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应获得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政策环境

发布日期:2019-06-1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新一轮医改,民营医院作为重要的医疗资源的组成部分,是注定不能绕开的。”3月7日,全国政协医卫界联组讨论会上,坐在卫生部四位部级官员对面,董协良代表13万家民营医院再次展现社会资本在医疗市场中的艰难,并向卫生部部长“讨问”,在新医改方案中如何定位民营医院。

      而谈到这一问题,3月10日,董协良对本报记者苦笑,他深感民营医院发展中的不公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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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月7日的讨论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的话,让董协良们看到了更多希望:“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社会和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同时,马晓伟说,新方案对民营医院总的精神是一视同仁,并给民营医院发展在区域卫生规划里留有空间。

      民营医院“玻璃门”

      《21世纪》:有观点认为,现行政策法规上并不禁止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但资本进入该领域的“玻璃门”却一直存在。你能感觉到那个玻璃门吗?

      董协良:从整体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发展中,确实面临着很多“玻璃门”。

      如纳入医保定点报销范围不太容易,对民营机构审查的程度比公立医院要严。

      其次,在科研学术领域存在偏见,在评突出贡献专家的时候,程序都对,但是操作过程中对民营医院出身的医师有偏见。

      另外,民营医院要缴纳各种税赋。我个人认为,税收本身是一种身份歧视。将民办医疗机构视同一般的工商企业,也有违医疗行业的内在规律。卫生部门明确定位民营医院为营利性医院,一般只享有3年的税收优惠,之后则要征税。民营医院将要上缴5.5%的营业税和33%的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按照测算,这笔税收大约占到民营医院总收入的10%。但实际上,税收存在动态变化,远远不止这个数字。一些民营医院三年免税期已过,赋税不堪重负。

      还有,人才缺乏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另一个瓶颈。一项调查显示,各个民营医疗机构聘用的医护人员80%来自省城各大医院和企业、部队医院退休、内退、下岗医务人员,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到了36%。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资金、人才、设备、技术、品质、服务等方面的提升,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民营医疗机构难以提供公立医院所能提供的科研设备、科研经费、学术平台和社会地位,使得一些自愿到民营医疗机构工作的专家难以施展才华。

      所以,从统计上看,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不足。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0多万家,其中非公有制医疗机构13万多家,绝大部分是门诊小专科,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仅有1500多家。目前,民营医疗机构的诊疗人数只占总诊疗人数的2.7%,在每年超过万亿元的医疗市场份额中只占3%。

      政府投入“挤出效应”

      《21世纪》:社会资本举办医院,是否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相矛盾?

      董协良:民营医院有赢利性和非赢利性两种类型。即便是赢利性的民营医院也不能完全和非公益性划等号。现在,很多民营医院的收费标准远比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要低。而现在的公立医院根本谈不上公益性。因为公立医院每年只能得到国家政府的资助只有不到7%,全靠自身的支持和发展,医生护士的工资来源全靠收入获得。

      在我国,长期以来人们的理念仍然停留在政府应该包办一切公益性事务上,特别是公共卫生。而在国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领域是寻常事。

      民营医疗机构完全可以具有社会公益性,也不要政府投资,只要政府适当引导参与承担政府交办的预防保健、卫生支农和突发灾害的抢救等任务。

      《21世纪》:有观点认为,私立医院或民营医院就应该立足于高端医疗市场,而不是定位于基本医疗。对此,你怎么看?

      董协良:我认为,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即可以从事高端医疗服务,满足特需人群医疗需求。也可以进入社区等基层医疗领域,不需要严格划定范围。要根据经济发展的状态、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特点进行对待。比如,在欠发达地区,办了定位为高端人群的医疗机构,谁来看病?社会资本进入哪些领域,应该按市场需求自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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