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和“自付10%以内”政策

发布日期:2019-07-2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四川新闻网德阳7月19日讯 7月18日,旌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召开旌阳区非定点医疗机构健康扶贫工作部署会。会议明确,从即日起,旌阳区非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旌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其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负担额应严格控制在费用总额10%以内,除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可报销保险和个人支付外,所有费用由医院承担。

    近年来,旌阳区深入推进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医疗能力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培植、计划生育关爱等健康扶贫“五大行动”,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同时,通过实施 “十免四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均受益3.4万人次,年均免费金额达60万元。此次将我区各非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健康扶贫政策实施范畴,是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关于健康扶贫工作有关要求的有力举措,标志着我区所有医院全部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和“自付10%以内”的优惠政策 ,有效延伸了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内涵。

    旌阳区卫健局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区非定点医疗机构执行院长及工作人员参加此次会议。会后,6家非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承诺书,保证旌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区内医院能充分享受健康扶贫政策。

    (旌阳区卫健局提供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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