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江苏所有定点医院都能结算

发布日期:2019-07-20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年底前江苏所有定点医院都能结算

      2019年上半年,江苏全省实现双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01万人次,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由去年底的1066家增加至2220家,居全国第一……今后,异地就医将更方便啦!7月19日,江苏省医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年底前,江苏所有定点医院将全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线上线下都可备案,让患者少跑腿
     
      异地就医要先备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将拓展“不见面”备案渠道和形式,让患者少跑路。据介绍,各设区市将全面推广微信微业务、门户网站、手机App或基层平台自助一体机等备案渠道。除原有的经办服务网点窗口备案、电话传真备案渠道外,各设区市至少开通一种线上快速办理途径。
     
      同时,江苏省医保局还将适时推进“承诺补充制”,即对拟赴外地的农民工、双创人员等先行备案,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如居住证申请回执等)后进行补充,让他们在离开参保地前完成初始备案。对单位集中组织赴外地工作的人员采取“单位集中备案制”等。对已在就医地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只要求其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
     
      年底前,所有定点医院全纳入异地就医联网范围
     
      有些患者觉得异地就医联网数量还不够,据了解,下一步,江苏要将现有定点医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联网范围。省医保局要求各地于今年9月底将本地80%定点医院纳入联网结算范围,10月底前80%的设区市将区域内所有医院基本纳入联网结算范围,确保年底前所有定点医院全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此外,江苏将简化手工报销所需材料,取消其他需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机构证明手续和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求不得在报销时设置障碍,更不得因参保人员未在指定转入医院就诊而拒绝结报医疗费用。在报销时,只需要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提供处方底方、住院提供诊断证明,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对相关材料及证明,应做到一次性告知。
     
      ●●● 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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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江苏省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已纳入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只要符合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四种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可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所有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问: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答:一是传统的现场备案形式:即异地就医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居住证明(或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等)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前台办理。代办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二是线上备案:即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登录参保地手机APP、市政务网等,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问: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第一种推荐采取的是直接结算方式: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不再需要参保人“垫资”或“跑路”。目前,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与上海市的门诊直接结算也实现了双向互通。除此之外,跨省异地就医目前只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所有零售药店目前暂不能直接结算。
     
      第二种就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参保人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的方式将相关材料交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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