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江宁医院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笔

发布日期:2019-06-1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南京市江宁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已结束,笔试成绩见附件。根据《南京市江宁医院2019年第一批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详见附件),现就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3月14-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复审地点

    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南京江宁医院办公楼四楼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笔试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明

    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学历认证材料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明

    (1)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栏目里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栏目里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取得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

    4、其他证明

    (1)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2)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能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单位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其他方面资格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和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提供的证书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作终审,终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咨询电话(工作日)

    南京市江宁医院:025-52281873

    原标题:南京市江宁医院2019年第一批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公示暨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点击下载>>>

    2019年第一批编外考试笔试成绩.XLSX

    南京市江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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