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19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简称“河北医大一院”)位于石家庄市东岗路,是一所以脑病诊疗为主要特色、以心血管病诊疗为龙头学科、以先心病救治闻名省内外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职工2119名,其中高级职称38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3名,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博士生导师14名。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占地面积近百亩,科室设置齐全,综合诊治内、外、妇、儿等各系统疾病。

    心血管疾病诊疗方面,心力衰竭、婴幼儿先心病等救治居国内一流水平,尤其是对于先心病患儿的介入和手术治疗,河北医大一院技术力量全省领先,救治数量突破一万例,居全国前列;医院还设有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荣获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等荣誉称号;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也设立在该院。此外,医院还设有神经介入、周围血管病、肝病诊疗、内腔镜诊疗、营养专业以及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方面的6个省级诊疗(质控)中心,这些专业发展省内领先。

    作为河北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单位,河北医大一院每学年承担6000多学时的教学任务。同时医院也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院的规范化培训任务。近年来,医院加大投入建成了全省一流的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等,大力开展远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对进修学生住宿统一公寓化管理。

    河北医大一院建有国家卫计委批准的首批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唯一的临床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医院建有高标准标本库,中心实验室实行PI式管理, 24小时开放。目前,医院累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5项;获得奖励235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市厅级奖励214项;发表文章18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70余篇。

    近年来,河北医大一院立足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在临床诊疗、优质护理、对口支援、爱心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省级医院的示范作用。于省内率先开展慢病门诊、特色门诊、家庭医生签约等多种医疗服务,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医院荣获多项殊荣: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首个医务社工实践基地、“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我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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