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18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建医院

发布日期:2019-06-1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新建医院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税收、水电气等与公立医院看齐18条政策公开征求民意 民办医院申请医保一视同仁

      本报讯 (记者蒲长廷)今天上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将挂在首都之窗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全社会征集意见。

      新政策提出,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新建医院将对社会资本优先。与此同时,民办医院与公立医院实行一视同仁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新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准入、医保定点、税收、价格、土地、人才、科研、监管等方面提出了18条政策,包括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医疗机构,政府不再举办,社会资本办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税收、水电气价,对非公立医院在医保、预约挂号、双向转诊方面一视同仁等。

      ●医院建设

      新建医院对社会资本优先

      从现状来看,现在非政府办的医疗机构,比较散,比较小,总体水平还不高。北京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并不少,总的医疗机构是9000多,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数量大概占三分之一,但是从床位和诊疗量、诊疗人次数上看,只占到12%左右。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新政策提出,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在本市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政策还首次提出,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当出现多个社会主体同时申请时,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举办主体。

      新政策对民办医院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和集成,减免了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项目的营业税。同时,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一致。

      ●便民服务

      民办医院申请医保一视同仁

      此前医保部门只有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机构在申请医保定点时实现了随报随批,其余的还是按照不定期、分批纳入的工作模式,致使有些真正不错的非政府医院长期不能纳入医保定点。

      据统计,1911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只有124家,仅占所有医保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6.5%。

      韩主任介绍,目前,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中,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都可以申请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即在政策层面不存在障碍。《若干政策》明确提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目前,也有民办医疗机构向公立医疗机构转诊的情况,但非常少,且不成体系规模。如果民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的合作展开,市民将不必担心在民营医疗机构看不好病,如需要可及时向相应的公立医院进行转诊。同时,政府还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等社会服务体系。

      此外,指导政策特别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发展连锁化运营和大型医疗集团。并要求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监护审批程序,向社会公示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

      ●其他亮点

      民办医院招聘人才直接落户

      社会办医纳入全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对于通过公开招聘平台确定引进的人选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调京手续。

      这将加大民办医院的人才吸引力度。

      此外,职称评定、人才培训等民办医院与公立医院也将统一,不再“打入另册”。

      同时,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与公办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本市将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在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提出鼓励医务人员在公办和民办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

      此外,新政策对现行价格政策再一次进行明确,要求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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