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实施方案拟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5-2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记者5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印发《西安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公务员一律不得兼任医院领导职务

       《方案》指出,2018年,西安市要组建完成市区(县)两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出台编制人事薪酬、财政投入补偿、绩效考核评价、医院党组织建设等配套政策,制定医院章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西安市将健全政府办医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实行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目标制,建立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其行政级别,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兼任医院领导职务。

       特需服务的床位比例不得超过10%

       试点推广城市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按照国家公立医院床位和人员配置标准规定,合理核定医院人员控制总量,明确养老保障待遇。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人员总量范围内,医院可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并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绩效工资中用于奖励的部分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将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4倍以内。

       完善投入补偿新机制,制定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化解方案,对2011年前区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由区县级政府偿还,城市公立医院历史债务通过政府债券、专项化解资金等渠道逐步化解。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压缩超规模超标准医院床位。公立医院所提供特需服务的床位比例不得超过10%。

       将医保监管对象延伸至医务人员

       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重点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依法执业、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将医保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实行“黑名单”管理。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分类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健全问责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问责,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西安市将持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院内分诊制度,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推广网上预约、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改善药师服务行为,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席记者 张端 记者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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