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原标题:黑龙江省出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3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发布。《方案》要求,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和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A选拔任用公立医院主要领导不得兼任业务科室负责人

    按照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行政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一般为3 至5 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工作有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任职年限。公立医院主要领导应当专职从事医院管理,不得兼任业务科室负责人。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B薪酬制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提高薪酬水平

    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C岗位薪酬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

    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称、执业医师、护理人员、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同岗同酬同待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以及支援基层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和短缺专业倾斜,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实行主要技术和管理岗位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D规模设置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一成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等,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E监管机制重点加强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监管,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

    F经营管理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信息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在核定的编制或人员总量内,由公立医院按照规定程序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简化程序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进一步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完善和落实医院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信息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

    G惠民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诊区布局和就医流程,加快推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日间手术、日间化疗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畅通院前院内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创新中医诊疗模式,优化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异地就医结算、移动支付等信息化便民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在医联体内共享诊疗信息,提供一体化医疗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健全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袁成亮)


    (责编:赵怡、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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