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解医保政策 白血病患者被多次赶走

发布日期:2019-06-1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昆明信息港7月12日报道 “每次住院时间不能超过12天,医疗费用不能超过13000元。”面对这样的医保“规定”,侯老太太两个月内辗转入院三次。而自己每次入院都要多出上百元的门槛费、检查费。经云南省医保中心核实,医保中并没有关于住院期限和医疗费用的强制性规定。那些大病患者为何往往容易被医院分解住院,医院对此的解释是:由于目前基本医疗界定不清,医保患者花“小菜钱”消费“海鲜”,造成少数医生误解了政策,将住院次均结算标准看成死的数字。

    患者:入院仅十余天 老太被迫出院

    今年3月9日,昆明的侯老太太因患白血病到人民东路某医院住院治疗,可不久之后,医生便通知她出院,理由是按照医保中心规定,每次住院时间不能超过12天,产生的费用不能超过13000元,这一次住院,侯老太太花了12400元。

    3月31日,侯老太太又转到昆医附一院接受治疗,4月1日,医院给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经过几天的治疗,侯老太太的病情刚有所好转,没料4月12日,医院又以相似的理由要求她出院。5月13日,再次到医院住院3天后的侯老太太又被“赶”出了医院。

    三次入院,侯老太太少则花费9000多元,多则花费15000多元,扣除医保保险金,自付费用达9000余元,其中还包括上千元的门槛费和检查费用。侯老太太是退休工人,一个月仅有1100元的退休工资,她表示,自己本来就不堪重负,还要无端地多支出一些治疗费用,实在令她费解。

    7月8日,在昆医附一院肿瘤病区住院一个多月的赵女士办理了出院手续,赵女士的家属说:“医生说按照医保规定,病人该出院了。”这样的“规定”让赵女士一家深信不疑,只是让他们费解的是,病人不停地转院,接受的是同样的治疗,每次都要支付门槛费和检查费用。今年3月31日,赵女士因患胃癌到昆医附一院肝胆科入院治疗,4月15日,因“医保规定”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休息大约三个星期后,赵女士感到不舒服,吃不下东西,5月11日再次住院,直到7月8日再次被通知出院,7月9日,赵女士转到了云南省肿瘤医院继续治疗。

    赵女士说,因为频繁转院,她也怀疑起医保“规定”的合理性,但医生说病人住院超过15天后,就必须自付医疗费用,这对拿医保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因此她只好办理出院手续。

    据了解,早在2008年,患者被医院分解住院一事就被曝光过:医院为了防止医保费用超支,误导患者称有住院时限。

    医院:医保超支部分 医院难以拿到

    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很多大病患者不愿意谈及自己被分解住院的经历。侯老太太介绍完自己的经历后,似乎又有点后悔,她说,自己生活在昆明,还要长期在各家医院看病,担心一旦报道出去会对自己不利。赵女士也说,她不愿意看到以后住院被告知床位已满的局面。

    昆医附一院医保办主任刘玉萍称,作为三甲医院,去年省医保患者的次均住院结算标准为11000元,市医保患者则为9000元,到医院各科室后,又做了二次分配,如心脏外科等大病患者较多的科室,分配的医保结算较多,而皮肤科等大病患者很少的科室,则分配得很少,一般就四五千元。

    刘玉萍说,由于省市医保中心投入不够,而且基本医疗界定不清,可操作性的条款没有细化,造成大部分医保患者出的是“小菜钱”,消费的却是“海鲜”,如不久前一名患者做心脏支架手术,需要18万元治疗费用,其中的心脏起搏器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诊疗设备,因费用较高,一次就超出次均结算标准很多。而医保的结算办法为“总量控制,定额结算”,如昆明市医保,医保中心根据筹集的资金来结算超出标准的部分,如果资金不够,对医院的结算就会打折,有时候因为没有资金,这笔费用就没有支付。

    刘玉萍称,去年,医保超支部分有200万元医院无法拿到,今年1月至6月,仅市医保,医院就超支160万元,正因为如此,医院对违规医生也很少处罚。有的科室医生误解了医保政策,以为病人住院15日后必须出院,但这毕竟是少数,医院95%以上的医生都没有违反过医保政策。

    刘玉萍也接到过病人的投诉,在了解病人确实被分解住院后,医保办会让医生纠正,将出院后的病人召回,将两次住院并为一次。但如果医生恶意违反政策,一旦发现将重罚,一次违反就扣除一个人头的次均结算费用,即11000元。

    医保中心:患者分解住院 受益的是医院

    云南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张冬云明确表示,医保中心从未有限制患者住院时限和费用的规定。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中国健康世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6962号 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