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医院数量超过公立医院 占比高达63.8%

发布日期:2019-05-2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作为医改的重点内容,社会办医全面进入了政策的最大利好期。

      5月底,国务院的常务会议部署了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会议确定,一是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对社会办医在基本医保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三是支持社会办医与公办医疗机构合作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远程医疗协作,共享医学检验、影像等服务。

      “这是对我们社会办医最新的鼓励政策。”近日,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常务副会长赵淳在“2019中国医院发展大会”上表示,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社会办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鼓励到支持,如今,已成为国家卫生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而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而这,也正是民营医院发展最好的一个阶段。

      民营医院数量超过公立医院

      政策的集中发力,蛋糕的巨大诱惑,使得社会办医呈现空前的繁荣。

      早在2015年《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就有关于社会办医规划方面的表述,“各地要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可见,在2015年的社会办医促进政策中,社会办医的数量仍然受到区域规划整体上的限制;而从最新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表述看,对社会办医的数量、空间布局将不再受到当地区域规划的限制。

      社会办医的空间得到进一步放宽。甚至有大量公立医院参与其中,纷纷以并购、联营、托管以及独立第三方办医的形式与社会资本联姻。

      据了解,我国年均总诊疗人次多年居全球首位,社会资本办医已成为化解公立医疗机构供需矛盾、提升医疗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一环。专家指出,鼓励社会办医是医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让社会办医的作用在多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

      有数据表明,从2005年-2019年,我国的民营医院从3200多家增长到20404家,平均两年一倍,占据了半壁江山,占了国家医院总数的63.8%。

      “我国的社会办医主要是民营医院,这20年,民营医院是社会办医的主要力量,也是有生力量的凸显,其中,2005年到2015年是民营医院的高速发展期,今年是2019年,在两年前,民营医院的数量就已经超过了公立医院。”赵淳表示,随着办院理念的转变,社会办医逐渐得到社会和患者的认可,一批民营医院分别通过国家医院评审,通过十多年的诚信创建。目前,全国共有300余所民营医院获得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这300多所医院是我们国家民营医院的排头兵和领军者。

      不过,赵淳坦言,我国民营医院虽然已占了全国医院总数的63.8%,但是服务水平总体不高。

      有数据表明,民营医院的床位数、诊疗人次占比不到总量的三分之一,持续增长的医院数量并未匹配应有规模占比。

      建议推动社会办医立法

      毫无疑问,我国的民营医院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但是,总体呈现出来的还是快而不强、规模偏小、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众多医院还没有摆脱边缘化、小专科夹缝当中求生存的现状。

      “实事求是地说,我国民营医院已经感受到中国社会的变化、患者需求的变化和行业监管的变化,也试图作出一些变革、思考与转型,但其内在的文化沉淀、思维方式及与此相联系的格局和习惯性的投机心理始终没有很大改变,或隐或现,或以约定成俗的形式伴随左右,导致在转型与发展过程当中,语言的花样翻新、口号的天空缭绕,远远大于实质性的内容和观点。”赵淳表示,社会办医的发展充满了危与机。

      针对办医,国家的大方向依然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围绕这个总纲不断出台各种政策。

      然而,社会办医依然面临着政策多、落地少、数量多、服务少、小的多、大的少、机构多、人才少、宣传多、信任少、开办多、监管少等众多问题。

      “我国民营医院的财务高毛利,不要看大家挣多的,但它的开销大,纯利润特别少,随着成本的增高,尤其是大城市,现在毛利越来越高,利润越来越低。以深圳为例,民营医院的工作量跟前两年是一样的,但是利润在下降,前几年是21%-22%,现在只有9%-10%,就是因为成本在增高。除此之外,民营医院的客户需要特需,最缺乏专业人才,同时,医院规模大都属于中小,融资比较难。前几天国务院的会议上面提出解决社会办医融资的办法,但是不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个融资问题,因为融资的问题涉及到法律问题。”赵淳建议,推动社会办医立法,因为,没有法律保障的社会办医就如同海边的沙堡。

      加强民办医疗立法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需要,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需要,保障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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